支部共15名党员均评定为优秀,不符合规定5篇

时间:2022-11-23 08:05:08 来源:网友投稿

支部共15名党员均评定为优秀,不符合规定5篇支部共15名党员均评定为优秀,不符合规定 —1—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支部共15名党员均评定为优秀,不符合规定5篇,供大家参考。

支部共15名党员均评定为优秀,不符合规定5篇

篇一:支部共15名党员均评定为优秀,不符合规定

dash; 1 — 关于认真做好 2011 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广州市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穗办„1995‟27 号等党内规定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现就做好我镇 2011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 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着眼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切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推动党员创先争优承诺、履诺、评诺制度的落实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努力为推进科学发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人和、全面建设空港门户镇和实施镇“十二五”规划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向建党 90 周年献礼

  — 2 — 二、评议原则 一 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 摆事实、 讲道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党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按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得借评议泄私愤、搞报复 二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做到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臵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教育为主原则。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开门受教育的方法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员素质同时疏通出口妥善处臵不合格党员。

 四注重结合原则。要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承诺、履诺、评诺工作相结合。把党员承诺、履诺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 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把评议结果作为评选建党90 周年表彰先进典型的重要依据。

 三、评议对象 全镇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预备党员不定格评议结果作为是否按期转正的依据 都应按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评议对象主要分农村党员、社区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

 — 3 — 国有企业党员、学校党员、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和社会组织党员、流动党员及离退休党员等对不同类别党员要按照岗位具体要求实施分类指导、开展分类评议。

 四、评议内容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 、 《广州市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等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依据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党员“五带头”要求承诺、履诺情况进行评议具体内容包括 一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带头学习方面。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自觉参加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是否勤奋学习科技文化、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及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三 争创佳绩方面。

 在推动科学发展、 落实镇中心工作中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科学发展谋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关键时刻冲在前、创先争优赶在前是否积极履行自己提出的承诺事项在自身岗位建功立业。

 四服务群众方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

  — 4 — 利益是否带头强化服务意识和执行意识在提高服务水平和执行力上作表率。

 五带头遵纪守法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党章遵纪守法做到依法行政、干净干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好表率、示范作用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是否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牢记“两个务必” 是否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评议步骤及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分准备动员、 学习教育、 民主评议、 组织审定、领导点评、表彰处理、完善提高七个阶段。全镇评议工作自 4 月上旬开始至 4 下旬全部结束。

 一准备动员阶段4 月 1 日—4 月 12 日 。开展民主评议前各党组织应对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对重要问题首先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在支部成员之间、支部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作好动员 做好党员民主测评表等评议资料的准备工作。

 二学习教育阶段4 月 13 日—4 月 16 日 。要认真组织

 — 5 — 学习主要学习《党章》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文件以及其它有关的学习教育资料提高党员对新形势下党员标准的认识明确不合格党员的条件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三民主评议阶段4 月 17 日—4 月 19 日 。民主评议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每位党员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测评。个人自评每个党员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思想、学习、作风、纪律、工作、承诺、履诺、践诺等情况进行总结和测评填写《党员评议表》 群众评议通过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 公开举报电话等途径 多渠道听取群众对党员的评议意见接受各方面监督党员互评由全体党员相互进行评议和测评。评议测评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党员参加。

 四组织审定阶段4 月 20 日—4 月 22 日。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情况和党员平时表现实事求是地评定每个党员的挡次。凡是能按照《党章》规定模范做到 6 个方面评议内容的可评为优秀党员 优秀党员的比例不得超过党员总数的 5%。凡是较好地做到 6 个方面评议内容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的 可评为合格党员。

 凡是不按照 《党章》 规定不履行党员义务 不起党员作用 丧失党员原则的 工作不积极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组织观念

  — 6 — 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任务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公开承诺事项无一落实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政策等行为虽未受到党纪处分但影响比较严重的其他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均视为不合格党员。支委会对每名党员提出初步定格意见在支部大会上表决通过定为“优秀”档次的各支部在做好调查摸底和组织考察后对民主评议的结果及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支部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定确定拟表扬对象和重点帮教对象、 处臵对象 进行个别反馈并向党员大会通报。

 五领导点评阶段4 月 23—4 月 25 日 。各党组织要结合党员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及支部评议意见等情况对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及年度表现情况实施分级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督促党员履职、履诺实施正面激励、动态激励和长效激励。

 六表彰处理阶段4 月 25—4 月 26 日 。民主评议的结果应作为建党 90 周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重要依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作为建党 90 周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评议中暴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经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和有关材料及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 7 — 七完善提高阶段4 月 27 日—4 月 28 日 。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总结查找、分析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完善有关制度落实整改提高措施。

 六、有关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制度 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措施。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评议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党组织要把该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在党员群众中多渠道、 多形式宣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好领导班子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动员大会等层次的会议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政策性、程序性很强要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和方法开展工作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评议各个环节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三严明纪律有序推进。在民主评议和处理不合格党员过程中各党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党内有关规定严明组织纪律。处理不合格党员要坚持严肃慎重、 区别对待的原则处理不合格党员。属于限期改正的要明确期限加强跟踪教育促其认真改正属于组织处理的要事实清楚严格政策处理恰当手续

  — 8 — 完备。对违反评议组织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离退休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程序可适当简化可单独组织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不参加在职党员的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

 四按时完成认真总结。各党组织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这项工作 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召开总结大会通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果并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总结。

 全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在 4 月底前结束 各党组织要将评议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

 在 4 月 28 日前将评议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书面报镇政工办。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2.党员评议表 3.民主评议优秀党员表

  4.处臵不合格党员审批表

 中共白云区人和镇委员会

  2011 年 4 月 7 日

 — 9 — 附件 1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情 况 统 计 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基 层 党 组 织 总 数 开展民主评议的基层党组织 其

 中 党

 员

 总

 数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情 况 总

 数 参

 评

 党

 员 参 评 的 流 动 党 员 总 数 评

 为

 优

 秀

 党

 员 评 为 不 合 格 的 党 员 处 置 不 合 格 的 党 员 其

 中 党

  组 党 ( 工 ) 委

  总

  支 支

  部 开

 除

 党

 籍 劝

 其

 退

 党 限

 期

 改

 正 党

 内

 除

 名 受 其 他 党 纪 处 分 受

 其

 他

 处

 置

  注 1各栏的统计数字应包括参加学习的离退休党员

 2此表请于 5 月 20 日前连同民主评议党员书面总结一起上报。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处

 填 报 人

  联系方式

  — 10 — 附件 2 党

 员

 评

 议

 表

 姓

 名 现

 名 黄金勇 性别 男 出生 年月 1976年5月 文化 程度 本科 曾用名

 入党 年月 1999 年 6 月 职业 教师 单位 职务

 自

 我

 评

 价

 — 11 — 自

 我

 评

 价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党

 小

 组

 评

 议

 意

 见

 党小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党 支 部 意 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注评议工作结束后此表存单位党组织文书档案。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制

  — 12 — 附件 3 民 主 评 议 优 秀 党 员 表

 性

 别

 姓

 名 现

 名

 出生年月

 曾用名

 民

 族

 籍

 贯

 入 党 时 间

 单位 职务

 主

 要

 事

 迹

 — 13 —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审查意见

  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本表存入个人档案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 14 — 附件 4 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 ...

篇二:支部共15名党员均评定为优秀,不符合规定

022 年学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各基层党支部在2022 年 3 月底前召开基层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基层组织生活会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会前准备 1.。

 制定方案。以党支部为单位制定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会议主题、任务、步骤、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责任分工,提前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并向党员公开。每名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不得无故缺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 集中学习。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党支部和个人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打牢思想根基。

 3.。

 征求意见。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收集党员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要覆盖到支部全体党员,适当延伸至支部以外的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党支部征求意见工作要紧扣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杜绝图形式、走过场。

 4. 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前要开展谈心谈话。设支委的党支部做到“三必谈”,即支部书记与支委委员必谈、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之间必谈;不设支委的党支部党员彼此之间要普遍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行动不便党员等,通过电话、网络、上门访谈等方式谈心谈话,注意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5.。

 查摆问题。结合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情况,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重点围绕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对党忠诚老实、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等方面查找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

  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在履行职责方面,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机关党支部重点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解决“灯下黑”等方面查找问题;教学系部党支部,重点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等方面查找问题;其他领域党支部也要结合实际,切实查找在履职尽责、提升党组织组织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方面,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查摆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党务公开不严肃不认真等方面的问题。

 6. 撰写材料。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应分别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要总结盘点支部全年工作,列出存在问题,剖析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形成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书记除查找个人存在

  问题外,还要认领党支部存在的问题。上级党组织书记要对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7. 报告上级组织。准备工作就绪后,要及早确定召开组织生活会时间,通知党员做好准备,并提前 3 天向党委组宣部报告同意,同时把工作方案、各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书记对照检查材料经总支书记审核把关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党委组宣部(电子版一并发送)。

 二、严把会议质量 1.。

 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上级党组织派人参会指导,会期半天到一天。会上,党支部书记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在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只开展批评,不作自我批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2.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每名与会党员要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参考标准》等逐一发言,查找问题、联系表现、开展分析、提出措施。在作完自我批评后,其他党员要客观公正地对其开展批评,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

  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达到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后,随即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实行无记名投票,评议结果当场统计。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3. 开展支部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的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的重要依据。

 4. 组织评价。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上级党组织有关同志,要对基层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评价,对加强支部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改进作风等提出要求。没有上级党组织参加的,可由参加会议的党员领导同志开展评价。

 5. 会议小结。组织评价结束后,党组织负责同志应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并就如何加强支部建设、带头抓好自身建设等作表态发言。

 三、抓好会后工作 1. 综合评定。一是做好党员等次认定和星级评定。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和量化积分等情况,参照《党员积分评议参考标准》(附件 6),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党员等次和星级,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党员所得“不合格”票数超过总票数 50%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符合《不合格党员参考标准》(附

  件 7)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党支部参照《党员星级评定参考标准》,从党员政治信念、尽责争先、服务奉献、规矩纪律、道德品行五个方面的表现评定星级党员,五项均优秀且年度积分达到 90 分以上的,可择优评定为“五星”党员,某一项或多项优秀的,可评定单星或多星党员。二是做好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星级评定。党支部结合党员评议支部情况,对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附件 8),提出党支部分类定级自评意见。

 各基层党支部应在组织生活会后一周内把党员等次评定、星级评定和党支部分类定级自我认定意见(附表 2《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及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报送党委组宣部,同时报送 Excel 电子版。

 党委组宣部和3所附属医院参考所辖基层党组织自评意见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对党员等次和星级评定进行审核,对基层党支部进行逐一分类定级,并根据分类定级情况进行星级评定。要从严掌握,原则上“一类支部”占 10%左右;“二类支部”占大多数,约 60%-80%;“三类支部”应有一定比例。原则上“五星”党支部对应“一类支部”,“四星”或“三星”党支部对应“二类支部”,“二星”或“一星”党支部对应“三类支部”。各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在 3 月 30 日前把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 3)、基层党支部自评情况汇总表(附件 4)、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附件 5)报送党委组宣部,同时报送 Excel 电子版。党委组宣部对上报材料审核后,结合平时工

  作,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星级确认,统一制作星级党支部标牌,于 4 月底前完成在单位党员活动室内悬挂工作。

 2. 情况反馈。党支部定级意见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向参加评议的党员反馈。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测评票相对较差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教育,制定整改计划,帮助其整改,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

 3. 抓好整改。党支部班子和每名党员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承诺要在 4 月底前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支部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对确定为“较差”等次或“三类支部”的,上级党组织要实行班子成员联系分包,帮助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促其转化升级。

 各党支部要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基本信息进行逐一核实,重点对退休党员、出国出境党员等信息进行认真核查,

  填写登记表,汇总有关情况,加强教育管理。

  附件:1.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暨党员民主评议表 2. 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及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

 3.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 4.基层党支部自评情况汇总表 5.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 6.党员积分评议参考标准 7.不合格党员参考标准 8.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2022 年 1 月 19 日

  附件 1 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暨党员民主评议表

 年

 月

 日

 党支部名称 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党员类别 党员姓名 评价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支委成员

  ……

  支部其他党员

  ……

 注:在相应的空格内打“√”。

 附件 2 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及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 表

 单位:

 年

 月

 日

 党支部名称

 自评等次

  (填好、较好、一般或较差)

 党员姓名 评定等次 评定星级 党员姓名 评定等次 评定星级

  【数据合计】党员人数:

 。优秀等次人数:

 ,比例:

  %;合格等次人数:

 ;不合格等次人数:

 。

  :

 备注:“优秀”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党员所得“不合格”票数超过总票数50%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附件 3 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党支部名称 党员人数 各等次人数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合计

 :

 备注:“优秀”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附件 4 基层党支部自评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基层党组织数 定级结果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备注:各单位根据各支部自评情况进行汇总。

  附件 5 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党组织名称 评价要素和主要表现 总体得分 分类定级 星级评定 党组织 带头人 工作思路 工作制度 活动阵地 保障机制 工作业绩 群众反映

 备注:分类定级要从严掌握,原则上“一类支部”占 10%左右;“二类支部”占大多数,约 60%-80%;“三类支部”应有一定比例。“五星”党支部对应“一类支部”,“四星”或“三星”党支部对应“二类支部”,“二星”或“一星”党支部对应“三类支部”。

 — 14 —

  — 14 —

  附件 6

 党员积分评议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政治立场情况(0 10 分)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

篇三:支部共15名党员均评定为优秀,不符合规定

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 3 篇 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根据铜组字 〔2014〕12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局实际,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 正衣冠、 洗洗澡、 治治病”为总要求, 采取“自己找、 群众提、 党员点、 互相帮”的方式, 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 完善程序、 健全制度、 慎重处置等办法, 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 自我完善、 自我革新、 自我提高的能力, 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 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

 根据不同行业、 岗位、 层次党员的特点, 结合党员工作、 生产和生活实际, 制定党员评议标准, 分类开展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严格按照《党章》 规定的党员条件, 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 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 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 不蓄意整人, 不定指标, 不卡比例, 不搞末位淘汰, 做到事实清楚、 理由充分、 处理恰当、 程序规范、 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 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 并允许申辩。

  4.坚持教育为主原则。

 立足教育转化, 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 宗旨观念、 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 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 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 实施范围

 局机关、 电视台、 电台全体党员干部。

  四、 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时间从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一阶段:

 动员准备阶段(11 月 1 日至 11 月 25 日)

  1.制定方案。

 按照铜组字〔2014〕 12 号文件精神, 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 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

 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大会, 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 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等内容及中央、 省、 市、 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 端正思想, 明确评议标准, 自觉参加活动。

  4.整顿组织。

 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整顿后进党支部结合起来, 对软弱涣散、 凝聚力、 战斗力不强的, 应先切实加强整顿, 健全组织, 配强班子, 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5.调查摸底。

 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

 即清理入党材料; 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 不参加组织生活、 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 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 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

 清理的基本方法:

 调阅党支部的记录本、 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 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交纳党费、 党员资格情况; 与党内外群众座谈, 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 完成任务、 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违纪违法、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不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情况; 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 使用情况。

 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 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6.党员登记。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 党支部要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 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 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

 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 不予登记, 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对流动党员、 口袋党员、 隐形党员, 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 至 2014 年 11 月 25 日前, 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 要进行补充登记, 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 暂缓登记, 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 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第二阶段:

 评议定格阶段(11 月 26 日至 12 月 5 日)

  已登记的全体党员, 根据评议标准, 按照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三个等次, 经自评、 互评、 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

 评定格次由局党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 不合格的党员, 经调查取证、 结果反馈、 组织定格、 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预备党员要参加党内民主评议, 但不评定格次。

  (一)

 党员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 规定, 并能根据本行业、 本岗位的特点和要求, 模范履行《党章》 规定的义务, 政治素质优秀、 道德品质高尚、 工作成绩突出, 在遵纪守法、 弘扬新风、 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 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 基本能够履行《党章》 规定的义务, 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比较安心本职工作, 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不思进取, 得过且过, 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3、 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

 理想信念动摇。

 对党的现行路线、 方针、 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 经常散布、 传播错误言论, 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

 思想观念落后。

 在工作、 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 不履行党员义务、 不发挥党员作用, 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

 党性意识淡薄。

 无正当理由, 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 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不交纳党费的; 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 超过 6 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

 原则立场不强。

 在大是大非面前, 立场不坚定, 对坏人坏事不制止、 不揭发, 甚至包庇纵容; 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 火灾、 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

 组织纪律松弛。

 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 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组织群众闹事、 非法集会等; 在选举、 人事任免、 发展党员、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 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 造成不良后果; 影响、 阻碍征地、 拆迁、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 造成较大影响的。

  (6)

 道德品质败坏。

 参与黄、 赌、 毒活动, 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 不遵守社会公德, 不赡养老人, 不抚养未成年子女, 虐待家庭成员; 生活作风不检点, 造成不良影响的。

  (7)

 廉洁自律松懈。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群众反映强烈的。

  (8)

 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 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 革命意志衰退, 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 机关(事业)

 单位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

 工作业绩较差。

 工作中不思进取, 业绩平庸, 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

 工作责任缺乏。

 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 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胜任不了本职工作, 在工作中因失职、 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

 工作作风漂浮。

 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顶着不办, 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 造成不良影响的。

  (4)

 服务态度恶劣。

 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拖拉推诿, 刁难群众, 不按政策规定办事, 有索、 拿、 卡、 要行为, 或乱摊派、 乱收费、 乱罚款、 乱集资, 造成不良影响的。

  (5)

 个人主义严重。

 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 不服从组织安排; 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 政府采购、 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 造成不良影响的。

  (6)

 存在公款吃喝、 公车私用、 公费旅游、 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 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

 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

 及时召开党员大会, 组织开展自评、 互评和民主测评。

 一是自我评价。

 组织每名党员对照《党章》 规定和评议标准, 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

 二是相互评议。

 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 先本人自评, 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 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并做好评议记录。

 三是民主测评。

 以党支部为单位, 组织全体党员和 5 名以上品行好、 热心集体工作、 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 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

 民主测评的得票数, 当场宣布, 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

 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进行填写并收回。

  没有纳入流动党支部管理的流动党员原则上要回其所在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确实有困难不能返回的应向党组织说明情况, 并及时寄回自我评价材料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党组织要采取电话、 书信联系等形式, 将评议的内容、 时间安排及要求告知他们,组织好评议; 老弱病残党员, 应参加局党支部民主评议, 因病残行动不便、 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 经党支部同意, 可不出席党员大会, 局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 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

 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 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严格对照评议标准, 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 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调查取证。

 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 由局党组派人, 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 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 调查取证, 做好谈话笔录, 形成调查报告。

 局党组在审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 以党组名义写出结论材料。

 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落实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

 结论材料形成后, 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 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

 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 可以申请重新调查, 或向上级党委申诉。

 如果事实确有出入, 局党组应重新调查认定。

  5.组织定格。

 局党支部要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 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 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 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局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要在 3 日内进行审批),并进行为期 3 天公示。

 党委要严把审核关, 对党员定格存在有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党 (总)支部, 责令其重新评定, 并将审定后的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备案。

  第三阶段:

 组织处置阶段(12 月 6 日至 12 月 20 日)

  1.谈心谈话。

 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 上级党委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教育其端正态度, 稳定思想, 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

 实行帮教责任制, 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

 基本合格党员, 指定 1 至 2 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 不合格党员, 指定 2 名政治思想素质高、 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 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

 局党支部要根据基本合格、 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 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 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 对基本合格党员、 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

 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 6 个月, 限改期满后, 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 经民主评议、 组织审定后, 认定为合格的, 宣布结束限期改正。

 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 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

 一是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 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 本人要求留在党内, 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 经支委会表决同意, 一般给予 6 至 12 个月的限改期。

 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 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 经民主评议、 组织审定后, 认定为合格的, 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处置。

 在限期改正期间,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二是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 经教育仍无转变的, 应当劝其退党。

 三是党内除名。

 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 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 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 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预备党员经审查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 应延长预备期; 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 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不能作限期改正处理。

  4.党委审批。

 局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 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 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反馈决定。

 处置决定经局党组审批后, 局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 宣布上级党委批复, 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 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

 局党组要及时将基本合格、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报县级党(工)

 委组织部门备案。

 局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 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 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 民

 主评议资料、 表决资料、 调查材料、 结论材料、 会议记录、 组织审批材料等, 及时交上级党委保存。

  第四...

篇四:支部共15名党员均评定为优秀,不符合规定

大学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标准 印证 材料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组织设置 (10 分)

 党支部设置 5 分 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扣 5 分;

 党员人数 7 人以上未建支部委员会,扣 2 分; 党员名册

  党支部调整 3 分 支部成立、调整或者撤销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或没有文件,扣 3分; 支部因机构变更、撤并等原因未及时调整超过半年的,扣 2 分; 党支部改选批复

  党小组划分 2 分 党小组划分不合理,影响学习和活动开展的,扣 2 分; 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班子建设 (20 分)

 支部委员会设立 3 分 未按规定成立支委会,扣 3 分; 支委会班子有空缺超半年的,扣 2 分; 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任期换届 5 分 无故或未经批准不按时换届,扣 5 分; 换届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扣 3 分; 党支部改选批复

  支委会分工 2 分 支部委员未分工、职责不清,扣 1 分; 未按要求配齐委员的,扣 1 分; 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

  责任履行 3 分 党支部书记未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支委会成员未履行“一岗双责”的,扣 3 分; 每年年终未向上级党组织书面述职,扣 2 分; 书面述职报告

  学习培训 2 分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 1 次,每少 1 次扣 0.5 分; 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统战工作 3 分 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对群团、宗教工作领导,定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统战和宗教工作政策,做好信教师生排查、引导; 学习记录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标准 印证 材料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组织生活 (20 分)

 三会一课 8 分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少一次扣 2 分;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扣 1 分;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部一次,每少一次扣 1 分; 支部书记未按规定上党课,每少一次扣 2 分; 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支部书记 上 党 课 图片、讲稿、简报等

  主题党日 4 分 每月固定 1 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没少一次扣 1 分; 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图片、简报等

  组织生活会 4 分 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扣 4 分; 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扣 2 分; 党员领导干部未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扣 2 分; 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征求意见汇总表、整改清单

  民主评议党员 2 分 未按规定开展民主评议,扣 2 分; 未对党员评定等次,扣 2 分; 会议记录、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党员民主测评表

  谈心谈话 2 分 没有安排谈心谈话,扣 2 分; 谈话记录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标准 印证 材料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30 分)

 发展党员 5 分 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扣 3 分; 档案不齐全、不规范,扣 2 分; 党员档案、发展党员名册、转 正 党 员 名册、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 8 分 没有年度学习计划,扣 2 分; 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每年集中培训少于 56 学时,扣 2 分; 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少于 32 学时,扣 2 分; 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参训率不足 80%,扣 2 分; 学习计划、学习记录

  党费收缴管理 5 分 党员未及时足额缴纳党费,每人次扣 0.5 分; 支部为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每次扣 0.5 分; 下拨党费使用不符合规定,扣 3 分; 不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扣 1 分; 党 费 收 缴 明细、党费收据、党 费 使 用 凭证、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公示

  组织关系转接 3 分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无回执,每人次 0.2 分; 未按规定进行组织关系网上转接,每人次扣 0.2 分; 组织关系转接回执

  流动党员管理 1 分 未按规定对流入、流出党员情况进行排查管理,扣 1 分; 流动党员管理登记表

  党内关怀激励 3 分 未按规定建立困难党员台账,扣 1 分; 未按规定开展帮扶、评选表彰工作,扣 2 分;

 困难党员台账

  日常监督管理 3 分 对违纪党员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扣 3 分; 会议记录、处分决议、处分报告

  党务公开 2 分 未按规定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扣 2 分; 公示、公告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标准 印证 材料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作用发挥 (15 分)

 统一学习教育活动 8 分 未按规定落实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扣 8 分; 会议记录、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学习总结报告等;

  联系服务群众 3 分 未按规定落实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扣 3 分;

 图片、简报等;

  “六先进 一满意” 2 分 党员没有挂牌上岗,扣 1 分; 未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窗口等,扣 1 分; 对群众满意率未达 80%,扣 1 分; 实地走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

  创新活动方式 2 分 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扣 2 分; 活动方案、图片、简报等;

  基本保障 (5 分)

 经费保障 2 分 无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扣 2 分;

 场所保障 3 分 无公共或专属活动场所,扣 3 分; 活动室未按规定进行布置,扣 1 分; 实地走访。

  合计 100 分

 注:1.评分以查看工作台帐、原始资料、测评结果和现场走访为依据,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依据的,视为没有开展该项工作,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2.考核验收的方法:考评总分在 80 分以上的为“合格”。总分为 8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3.党支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一是本年度支部党员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的,以及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被有关单位立案调查的;二是违反基层党建工作相关制度要求,被上级党组织点名批评或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的;三是学校党委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的。

篇五:支部共15名党员均评定为优秀,不符合规定

系统优秀党支部 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各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 90 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党建创优工程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社会主旋律,增强新形势下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支部的主要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支部委员会团结认真履行职责能认真做好党员监督工作。

 3、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绝大多数党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能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学校、总支、支部的各类学习活动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带头贯彻落实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各项决定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正式党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4、主动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有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的精神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团结群众生活朴素能很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系统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二、 评选办法和要求 1、优秀党支部的评选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由各党支部向院党委提供 3000 字左右的自荐材料经院党委讨论研究批准。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个人申报并上交个人自荐材料1000 字左右 由各党支部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评选将推荐名单报院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在优秀党员中产生 。

 3、入选优秀党支部须提交支部集体合影一张电子版 、影音资料及ppt 演示文稿主要用来介绍支部及支部活动 入选优秀党员需提供个人近期生活照一张。

 4、各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优秀党支部的支部自荐

 材料于 6 月 18 日前上交党总支。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党支部的名额不超过参评支部总数的 20% 2、优秀党员的名额不超过参评党员的 10% 3、优秀党员标兵在优秀党员的基础上产生。

 同时教育局党委、党总支将于 6 月中下旬公布院党委确定的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及优秀党支部名单,并对获奖支部及党员进行表彰。

 评选、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各党支部一定要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条件 实事求是地进行评选 并充分发扬民主 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评选出真正优秀的、群众满意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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