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2022年),供大家参考。
村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职权目 录第 35 项
责任科室:
党政办公室
责任人:
冯 瑾 行使职权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第六项第十五条,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营口 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营委办发[2007] 27 号)
第七项、 第三条
开始 撰写《官屯镇镇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批示, 形成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工作 根据镇领导意见修改工作 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指导 撰写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根据领导意见修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结束 征求镇村干部意见 村级党组织 镇领导审阅 审议 监督机构:
镇纪委 监 督 投 诉 电 话 :543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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