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15 11:1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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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完整文档)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X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及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XX 市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学校特别是农村校园及其周边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及食品留样不规范等现象屡禁不绝的突出问题,监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风险隐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法食品案件,进一步净化食品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实施 区局成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由 XX 总监任组长,餐饮股、食品股、执法稽查股、消保股、食安协调股、执法大队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材料报送等工作,相关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局餐饮股牵头本项整治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食品股负责校园及周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按月汇总抽检批次及结果信息;执法稽查股负责督促指导各地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按月汇总案件线索及处置情况;消保股(12315投诉台)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按月汇总投诉举报及处置情况;食安协调股负责整治过程中与教育、公安等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执法大队依职责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较大案件的查办工作,按月汇总案件查处情况。以上单位和股室为本项整治责任单位、责任股室。

 (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全区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校园周边。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 一是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餐馆;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三是校园周边的现制现售经营单位;四是校园周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 粮油及米面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包、糕点、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五角钱”食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以免疫调节、缓解体力疲劳、辅助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缓解视疲劳功能保健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 1.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要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

 2.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管控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全、五证”管理措施,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对校园及其周边的食杂店、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

 饮服务单位,督促其在采购食品、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资质和食品及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保质期满后六个月,并按月装订,确保食品及原辅料质量。对未按要求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的,要及时予以指导,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等相关文书。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五无”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及其经营者,以及使用来历不明、过期原辅料、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其经营者,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4.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大清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否贯彻落实《XX 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按规定合理设置各功能间,食品加工操作是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餐饮具洗消操作是否符合程序。对已配备农残检测仪的学校,要检查其检测及记录情况。

 三、整治时间 从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 9 月 15 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自查整改(2021 年 5 月 1 日-5 月 15 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自查存在的问题,食品经营企业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到逐个问题整改到位,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2021 年 5 月 15 日-8 月 31日)。在食品经营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和问题清单开展风险分析,梳理出本辖区重点区域、重点

 问题、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预防问题发生,督促食品经营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学校食堂及校外食品经营者,及时开展责任约谈。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执法办案、许可审查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有关单位和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登记汇总、移送处置、依法查处等工作,对发现的有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21 年 9 月 1 日-9 月 15 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建立实效管用的长效制度,加强对本辖区整治工作的督导,适时开展整治工作情况的检查督查,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推进整治不力的,予以严肃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实施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要强化与卫健、教育、公安、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顿规范食品经营小摊贩、流动摊贩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任何合法经营证明的非法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监管整体合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二)强化投诉举报机制 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三)强化宣传教育 要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

 安全。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 区局将不定期对各监管所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坚决防止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推进整治不力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施问责。各监管所要及时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整治工作总结于9 月 20 日前报送区局;区局工作总结于 9 月 25 日前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后,报送区纪委监委。

 区局联络人:XX,电话:XX。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法,以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通过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暨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初步形成了对食品质量的全方位、动态、立体监管体系,为食品安全生产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抓好食品生产企业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们相继转发省局《关于对调味面制品和糕点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XX 监〔XX〕X 号)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调味品生

 产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X 监【XX】X 号),相继出台了《XX 年 XX 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监【XX】X 号)、《关于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 市监【XX】X 号)和 XX 市监【XX】X 号等相关文件。其主要工作:一是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以食品生产企业、城区社区、学校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蛋奶制品、蔬菜、食品、饮品和保健品等为执法检查的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成品库房和检验制度等环节,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等 8 次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和震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检查。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适时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重拳出击,狠抓了食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今年截至目前,检查食品生产企

 业 X 家,共出动执法人员 X 余人次,车辆 X 余台次,监督抽检食品生产企业 X 余批次,食品加工小作坊 X 余家,立案查处 X 家(正在调查中);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共计 X(农副产品 X 批次;流通环节 X 批次;餐饮环节 X 批次)批次,其中不合格农副产品 X 批次,流通环节 X 批次,对于不合格产品均已立案查处。

 二、食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出台了《关于开展 XX 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X 食安办【XX】X 号),根据省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X市监办函【XX】X 号)文件要求,转发了 XX 市监函【XX】年 X 号文件。其主要做法:一是重点抓好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实际以案说法,从而使我区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工作从制度上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在组织上和经费上给予保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指定了专职人员进行组织培训,在各个环节上将责任细化到人,确保在培训过程中不出现任何过失和问题。三是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进乡镇、进商场、进市场、进新村、进校园宣传讲座,不断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自觉遵法守法。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共制作

 食品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展板 X 幅,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 X 余份。四是在食品经营户分片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创新探索食品经营户的长效安全培训机制。建立对新增食品经营户的即时安全培训机制,针对食品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事前事后安全知识培训。

 三、继续抓好农村食品市场安全工作的监管 今年,我们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一是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集贸市场、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特别是食杂店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三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规范食品市场安全准入行为。

 四、进一步做好食品监督抽检与快速检测工作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高素质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要求,我局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含量,全面建立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制。充分利用省局为我局配置的快检车辆,自购的食品快

 速检测箱和相关试剂,彻底改变了以前单纯以眼观、手摸、鼻子闻的监管手段,实现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同时,我局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抽调专人,协助各基层监管所在乡镇开展了巡回快速检测和督导工作,较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五、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工作在平时,关键在基层。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我们出台了出台了《XX年 XX 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XX 市监【XX】49 号)。主要工作:一是实施了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模式。按照“依法行政、强化效能、属地监管、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和“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监管,实现区、所、片区网格监管模式,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层级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二是全面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努力做到事前调控、事前把关,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三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形成了“一个中心,三级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两个转变,

 就是实现过去“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向现在的“以防为主,防打结合”战略的转变。狠抓三个整治重点,就是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打击行为。构筑四道防线,即严把食品准入关,抽样检查关,不合格食品退市关,食品自检关。

 总的来讲,今年我局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新的一年,我局将认真总结过去的监管经验,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 XX 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X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在中、高考即将来临之际,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四个到位”,即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规范到位,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到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到位,有效保障广大师生食品消费安全。

 二 、检查方式 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三个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分片分区开展专项检查,各乡镇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由各分局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城区三个专项执法检查组挂点指导分局开展执法活动,协助分局查处辖区内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

 三、检查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从2019年5月8日至6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31 日):集中检查阶段。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生产经营主体,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2019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回头看阶段。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分局要建立隐患台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和针对性整治,确保集中检查的问题不出现反弹。

 第三阶段(2019 年 6 月 16 日至 6 月 30 日):督导建制阶段。县局将会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科组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督导组,对前期开展的专项检查进行督导,督导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同时,与城管、教育、乡镇政府协调沟通,建章立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执法检查。

 1.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自查,校长、教师陪餐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2.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或过期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强化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品超市、商店执法检查。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是否超范围经营。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对风险隐患较大的熟食、麻辣条、“五毛”类小食品进行重点检查。

 3.查从业人员,看从事散装食品经营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的食品,看标签标识是否合法、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强化校园周边食品摊贩执法检查。

 1.查食品摊贩是否在规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办理悬挂小摊贩备案登记证,是否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2.查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污染,并不得与其他非食品用具混用。

 3.查食品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是否配备防蝇、防尘、保洁设施。

 4.查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 XX 局长任组长,XX、XX 副局长任副组长,注册局、稽查大队、公平交易局、检测中心、食品股、法制股、人秘股、

 基层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执法检查期间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分三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合理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对本辖区内所有校园及其周边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执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整改。各专项执法检查组要对照工作任务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学校食堂、副食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抄告所在分局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 。各专项执法检查组在专项执法检查中要严格执法,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各专项执法检查组负责查处本组检查发现和挂片分局检查发现的案件;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对校长或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执法检查的始终,边检查边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和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执法检查成效的宣传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集中曝光,营造声势,震慑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五)形成工作合力。各分局、各职能股室和各执法口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县局要与城管、教育、乡镇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各专项执法检查组要认真梳理总结,于 6 月 30 日前将本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食品股。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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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督治理局食品平安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治理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平安生产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法,以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平安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通过全面落实地域监管责任制,深刻开展“三走进、三效劳〞暨食品平安示范店创立活动,初步形成了对食品质量的全方位、动态、立体监管体系,为食品平安生产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为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和地方经济开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抓好食品生产企业和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是食品平安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们相继转发省局《关于对调味面制品和糕点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南市监〔202X〕23 号〕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调味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南市监【202X】123 号〕,相继出台了《202X 年嘉陵区食品平 X 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嘉市监【202X】49 号〕、《关于开展整治食品平安问题联合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嘉市监【202X】70 号〕和南嘉市监【202X】

 74 号等相关文件。其主要工作:一是继续加大食品平安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标准食品经营行为。以食品生产企业、城区社区、学校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蛋奶制品、蔬菜、食品、饮品和保健品等为执法检查的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地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成品库房和检验制度等环节,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等 8次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和震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检查。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食品、重点地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适时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重拳出击,狠抓了食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今年截至目前,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36 家,共出动执法人员 280 余人次,车辆80 余台次,监督抽检食品生产企业 40 余批次,食品加工小作坊 50 余家,立案查处 1 家〔正在调查中〕;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共计 241〔农副产品 153 批次;流通环节 52 批次;餐饮环节 36 批次〕批次,其中不合格农副产品 3 批次,流通环

 节 2 批次,对于不合格产品均已立案查处。

 二、食品平安生产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出台了《关于开展 202X 年全区食品平安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嘉食安办【202X】3 号〕,依据省局《关于做好食品平安治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2X】192 号〕文件要求,转发了南嘉市监函【202X】年 71X。其主要做法:一是重点抓好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平安生产治理制度,并结合我区食品平安实际以案说法,从而使我区食品经营户食品平安工作从制度上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在组织上和经费上给予保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指定了专职人员进行组织培训,在各个环节上将责任细化到人,确保在培训过程中不出现任何过失和问题。三是充分利用“食品平安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平安法》进乡镇、进商场、进市场、进新村、进校园宣传讲座,不断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自觉遵法守法。在“食品平安宣传周〞期间,共制作食品平安生产知识宣传展板 16 幅,发放《食品平安法》宣传资料 202X 余份。四是在食品经营户分片集中培训的根底上,创新探究食品经营户的长效平安培训机制。建立对新增食品经营户的即时平安培训机制,针对食品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事前事后平安知识培训。

 三、继续抓好农村食品市场平安工作的监管 今年,我们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一是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集贸市场、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标准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特别是食杂店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园地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标准经营行为;三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一般生活消费关系紧密的食品品种的监管,强化对食品质量平安的监管,严格标准食品市场平安准入行为。

 四、进一步做好食品监督抽检与快速检测工作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高素养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完成高效能监管、提供高质量效劳〞的要求,我局不断增强食品平 X 管的技术含量,全面建立了食品平安快速检测机制。充分利用省局为我局配置的快检车辆,自购的食品快速检测箱和相关试剂,彻底改变了以前单纯以眼观、手摸、鼻子闻的监管手段,完成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同时,我局依据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抽调专人,协助各基层监管所在乡镇开展了巡回快速检测和督导工作,较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排解了食品平安隐患,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五、继续抓好食品平安生产一般监管工作 食品平安生产工作是一项困难细致的工作,工作在平常,

 关键在基层。为了确保食品平安,我们出台了出台了《202X 年嘉陵区食品平 X 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嘉市监【202X】49 号〕。主要工作:一是实施了食品平 X 管网格化模式。按照“依法行政、强化效能、属地监管、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和“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监管,完成区、所、片区网格监管模式,层层签订了食品平安层级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户签订“食品平安经营责任承诺书〞;二是全面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平 X 管制度,强化食品平 X 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及时公布消费提示,努力做到事前调控、事前把关,有效防范食品平安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食品平安应急方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平安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三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形成了“一个中心,三级联动〞的快速反响机制,积极推行食品平安两个转变,就是完成过去“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向现在的“以防为主,防打结合〞战略的转变。狠抓三个整治重点,就是重点商品,重点地域,重点打击行为。构筑四道防线,即严把食品准入关,抽样检查关,不合格食品退市关,食品自检关。

 总的来讲,今年我局的食品平安生产工作取得了肯定的成绩。我们信托,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治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新的一年,我局将认真总结过去的监管经验,改正工作中的缺少,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嘉陵做出新的、更大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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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X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XX 县市场监管局全面部署重点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一项整治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时刻拧紧校园食品安全“发条”。XX 县市场监管局一直将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先后组织开展专题调度会议 5 次,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高效开展。坚持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情况不断完善。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党政同责抓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成立由副县长 XX 同志为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县教体局局长 XX 为副组长,各乡镇街区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 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 县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

 二是广泛宣传提认识。

 印制《致学生和家长一封信》和《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 18 万份,突出校园周边区域,向每位学生及学生家长和经营者广泛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经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垃圾食品的危害,积极主动参与抵制垃圾食品,在全社会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微信订阅号、网站、学生家长微信群等多渠道推送“两

 封信”,及时发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营造全社会共治共管氛围。

 三是“两本台账”抓源头。

 对校园及周边 200 米范围内经营业户全部建立台账,对经营户资质条件、监管人员、食品供货来源等内容逐一登记,认真填写《全县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者信息统计表》,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台账。严控供货渠道,对全县 XXX 多家供货商全部建立档案,全面推行“一本通”监管模式,从批发到零售,票随货走、一本到底,全链条、可追溯监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净化市场严监管。

 严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对销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依法顶格处罚。对供货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坚决清理出市场。对未备案的食品摊点,通报属地党委政府依法处置。对食品生产企业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出厂检验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不符合生产许可必备条件的企业或小作坊,依法撤销相关生产许可。严查销售假冒伪劣、傍名牌食品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封存扣押,严厉查处,并利用进货凭证,追溯源头,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掉 2 家食品制假造假黑窝点;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组织校园周边食品监督性抽检 XXX 批次。

 五是跟踪问效强督导。

 为 深入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我县区内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抽调市场监管、教体及各乡镇街区精干力量,成立 XX 个督导组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网”,

 划片分区,包片督导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强化内部督查,县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带队,成立 X 个专项检查组,采取“三不一直”、明察暗访、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场监管所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至辖区市场监管所,限期进行整改,凡不能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严肃追究所长和有关人员责任。

 下一步,XX 县市场监管局将切实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抓紧抓好,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督导考核,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扎实开展学校周边食品整治治理,按照“发现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监管工作,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到位、不留死角,有效消除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x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1 总那么

 1.1 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把握、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管理,有效预防、主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阜阳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xx 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分级及响应标准见附件 1〕,即特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 县行政区域内在食品生产贮存、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危害或可能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本预案适用于 xx 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1.5 事故处置原那么 〔1〕以人为本,削减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削减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体系。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信息畅通,应对准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信息发布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制度,保证信息的精确、准时和畅通;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按规定准时报送、移转事故信息,确保事故处置准时有效。

 〔5〕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特殊态相结合,做好应急预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

 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科普宣教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到达Ⅰ级或Ⅱ级食品安全事故标准的,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省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其中Ⅰ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按规定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经省政府批准后,成立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Ⅲ级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地市级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Ⅳ级食品安全事故,由县食品安全协调股〔县食安办〕向县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县局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办公室、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在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检测股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工作职责 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及事件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事故责任调查;负责食品生产、销售、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实行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减轻社会危害;负责根据职责协作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经营行为开展调查;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并依法实行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2.3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县市场监管局成立危害把握组。危害把握组负责对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及原料生产及销售单位进行检查,防止危害扩大。危害把握组分成两个组,两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状况。第一组由县局食品监管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对事发食堂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检查记录、供货商台账和资质、食品验收台账、就餐食谱及报告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现场调查取证;第二组由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负责,对加工操作现场检查调查,封存留样及可能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加工工具、用具,对现场拍照录像取证,待取证完成,经批准后责令当事单位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并对可疑食品、食品原料以及高风险加工过程进行采样快检。

 3 3 事故报告与通报

 3.1 信息报告要求 相关股室、稽查大队、基层所应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

 告相关制度,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和内容。根据要求,准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3.2 责任报告主体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单位; 〔2〕食品监管相关股所队; 〔3〕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等。

 3.3 报告程序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觉察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状况和信息,应当在 2 小时内向县市场监管局和其他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有关科室要准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协调股应当准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必要时,可直接向省、市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2〕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食品安全协调股应当按规定向县政府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对Ⅰ级、Ⅱ级食品安全事故的首报信息,实行信息直报,食品安全协调股应当根据规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信息,并同时向县政府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信息。必要时,可直接向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4 报告内容 报告形式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

 初报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和死亡人数,先期处置状况〔含救治状况〕,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对事件缘由的初步推断、实行的措施及调查把握状况等。

 续报应包括事件的进展与转变、调查处置进展、发生缘由,对初步报告状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终报应包括事件发生和调查处理过程、鉴定结论、追溯或处置结果、实行措施和效果评估。

 3.5 事故评估 3.5.1 应当按有关规定准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食品安全协调股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3.5.2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实行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进展扩大趋势。

 4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状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

 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4.1.1 核定为特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特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办公室组织实施。省政府根据国家特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以及相应预案规定全力开展应急处置。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准时向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基本状况、事态进展和应急进展等状况。

 4.1.2 核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省政府确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成立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并运行,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市、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准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状况。事故发生单位根据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协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4.1.3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县政府启动Ⅳ级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 。必要时上级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帮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2 应急处置措施 4.2.1 先期处置 4.2.1.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马上组织救治病人;稳妥爱护现场和疑似问题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

 等,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根据相应的处置方案,协作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4.2.1.2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市场监管所、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先期处置,依法实行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轻事件危害,把握事态扩大,并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原料及其相关产品。

 4.3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结合实际状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准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抽样及检验费用的准时拨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5.2 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规定,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状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 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药品安全抽检股

 应当组织有关股室、稽查大队和基层所准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缘由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状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形成后,应当按规定向食品安全协调股报告,由食品安全协调股汇总后向上级食安办和县政府报告。

 6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机制保障 本应急预案所涉及到有关股室、稽查大队和基层所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单位或组织内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或工作程序,与本预案进行连接,保障各项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落实企业应急处置的主体责任,依法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落实,准时消除隐患。

 6.2 信息保障 县食品安全协调股组织相关股室、稽查大队、基层所准时通报、沟通、分析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加强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和传递等工作。

 6.3 应急队伍保障 组建专业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通过培训、演练等方式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提高事故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4 物资经费保障 县局办公室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车辆、通讯等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使用储备物资后需准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演练、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6.5 预案管理 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后,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转变、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状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准时修订与完善预案。

 6.6 应急演练 食品药品抽检股组织有关股室、稽查大队、基层所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原那么上每 2 年至少开展 1 次应急演练,适时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演练,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互联互通、协调联动,不断提高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处置能力。

 6.7 宣教培训 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公众的食品安全学问宣扬、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把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增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7 7 附那么

 7.1 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养分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及响应标准

 ┃事故分级 评估指标 应急响应 启动级别 I 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 2 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殊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殊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 I 级食品安全事故。

 I 级响应 国家级

 II 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 2 个以上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事故造成损害人数在 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的; 〔3〕觉察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大趋势的; 〔4〕省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 II 级食品安全事故。

 II 级响应 省级 III 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 2 个以上县〔市、区〕,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事故造成损害人数在 100 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10 人以下的; 〔3〕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 III 级食品安全事故。

 III 级响应 市级 IV 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乡镇,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事故造成损害人数在 99 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 IV 级食品安全事故。

 IV 级响应 县〔市、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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