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什么要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观后感3篇

时间:2022-10-28 16:55:09 来源:网友投稿

父母为什么要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观后感3篇父母为什么要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观后感 家庭教育的责任与未来观后感作为一个青春期孩子的家长,你是否有这样的烦恼?你说东,他往西,你说一句,他有十句在反驳。曾经的小暖男,变的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父母为什么要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观后感3篇,供大家参考。

父母为什么要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观后感3篇

篇一:父母为什么要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观后感

教育的责任与未来观后感 作为一个青春期孩子的家长,你是否有这样的烦恼?你说东,他往西,你说一句,他有十句在反驳。曾经的小暖男,变的爱激动、乱发脾气、多愁善感起来了 。作为妈妈的我真的很无力,不知道怎么去开导,如何去帮他度过这一特殊的成长阶段。巧了,正在我为此困惑之时,学校班级群里发布了家庭教育专题节目 ,我赶紧记下时间 ,等着观看 。

 早上 9 点,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观看完由著名家庭教育专家孙秀梅老师主讲的《家庭教育的责任与未来》专题节目,与其说它是一份观后感,不如说是一份沉重的检讨书 。在没有看这档节目以前,我总觉得教育是学校的事,我只要照顾好孩子的生活就够了,感觉把孩子往学校一放,就万事大吉了。对孩子的关心真是少的可怜,孙老师说的进门给孩子一个微笑,我更是惭愧 ,每一次,孩子进门,我问的最多的是作业留了多少,今天打了多少分?从未关心过孩子在学校开不开心,和同学相处的怎么样;每次都在他兴高采烈讲述学校发生的一些在我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时,我总是无情地打断,殊不知,孩子当时得有多失落。每当孩子写作业时,我也总是拿着手机在他旁边刷 ,孙秀梅老师说:“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 ,大人整天都在刷手机,看电视,那么拿什么底气去要求孩子全神贯注投入学习当中呢。”是啊,曾有这样一段话“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陪伴最久的老师,培养优秀的孩子与他的天赋,自身努力等方面有关,但也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自律的家长。”今天我是稍稍有些明白了。

 孙秀梅老师又用一对兄妹举例,不同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各不相同。兄妹两人家庭条件都很优越,但教育出的孩子却是不同性格,不同的人生轨迹。哥哥家父母很朴实 ,让孩子朝着自己的梦想自己去努力 ,自己去争取 ,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一点点成了华尔街的佼佼者。而妹妹家的孩子,父母,爷爷,奶奶都怕孩子吃苦,从小娇生惯养 ,最终害了孩子的一生,工作找不到,好吃懒做,碌碌无为 。

 观看了这一个小时的讲座,我真的受益匪浅,知道了孩子的学习离不开家庭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说过:“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家庭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奠基工程 ”家庭教育肩负着国家发展使命 。

 老话说 “生而不养,父母之罪,养而不教,父母之祸,教而不善,父母之过。”今天让我明白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未来一定以家庭教育为本,做最好的自己,努力成为孩子的伯乐,也愿我的孩子是那匹千里马!

篇二:父母为什么要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观后感

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 施行 依法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心得 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 1 月 1 日起施行后,全国多地法院陆续发出了第一张《家庭教育令》,促进家长依法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

  重视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和心理基础,诸如“子不教,父之过”“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等等,都是国人耳熟能详的古训。而今,《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经历了长时间的调研、探讨与修改后,最终于去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折射出了家庭教育并非“家事”,乃是关乎国家民族未来的“国事”的全社会共识。

  “如果把教育比喻成一棵树的话,家庭教育是树根,学校教育是树干,社会教育是树冠。”家庭教育是现代教育体系的基础,但是长期以来,对家庭教育的忽视逐渐显露出负面影响。譬如,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低龄化趋势明显,犯罪率不断攀升,缺乏关爱、管教不当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 年未成

 年人犯罪数量有所下降,批准逮捕 22902 人、提起公诉 33219 人,但其却与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关联较大。又如,《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9~2020)》数据显示,2020 年青少年的抑郁检出率为 24.6%,其中轻度抑郁为 17.2%、重度抑郁为 7.4%。这些刺痛社会神经的数字,大都指向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忙碌的父母在做人做事上难以“言传身教”,更无力为孩子提供应有的家庭情感支持和和谐生活环境。

  在媒体报道的几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把“家事”上升为“国事”的必要性,特别是进一步督促家长肩负起既有责任,包括强制学习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通过改变扭曲的家庭生态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成才。江苏在年初发出了第一张《家庭教育令》,即指出青少年犯罪人员的父亲没有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疏于家庭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责令其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意识,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于规定时间地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不过,正如有专家所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促进”两个字,导向非常明确,就是政府负有促进家庭教育的职责,要去加重政府的职责跟义务。时代变迁、社会变革,老一辈所熟悉的传统大家庭被现

 代核心小家庭替代,东西部差距和城乡差距所造成的资源分配不平衡不充分,都体现在了家庭教育水平不足上。通过将家庭教育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一方面可以解决父母们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必须无师自通、自由发挥的状态,另一方面也可以着重支持弱势群体的家庭教育需要,通过倾斜资源、规范行业、明确责任、树立风尚来帮助孩童们健康成长。给家长以支持,提供充分的政府、社会、学校各方助力,共同改变家庭教育缺失在内外因素, 《家庭教育促进法》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凸显成效。

篇三:父母为什么要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观后感

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3 3 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这部法律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等。

 为贯彻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也作出规范。要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

 教育相互配合。

 根据这部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同时,该法律还呼应了“双减”要求,对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作出规定。在将孩子从课后课外繁重的学业压力中带离之后,如何促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归位将成为未来多方关注的重点。

 从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来看,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并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相互配合。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则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实际上目前学生面临的学业负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影响的结果。家长需要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学生,特别是自己孩子的学业负担和成长发展问题。眼光需要更长远一些,而不是只盯着短期的考学成绩和效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感悟心得体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3 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被认为将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重要“国事”的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教育不只是学校的事,在校园教育之外,还有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也不只是家长的事,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人,国家和社会也有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的法律要求。

 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法律上明确了国家、社会和父母在家庭教育上的职责分工,回答了公众对“家事”与“国事”边界的疑惑。从具体内容来看,法律对家庭内部关系仍贯穿着以刚性约束为基石、以软性要求为主体的主线。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家长、学校或社会,任一方“躺平”,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说,都可能催生出灾难性的后果。

 而细究家校共育,谁有没有责不是问题,问题往往是怎么尽责。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无论是在家长与孩子的相处、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理解都变得奢侈,宽容显得更为重要。

 家校共育难,难就难在个体的差异在快速演进的时代里被拉大了。理想化的教育也照不进内卷的现实。以家校都共同关注的“减负”为例。7 月 23 日,“双减”文件落地。可近日多地传出,一些支持课业减负的家长,被支持“鸡娃”的家长集体排斥孤立。家校共育,究竟是谁和谁共育,依“鸡娃”还是不“鸡娃”的教育理念共育,这些都是现实的难题。

 当学校与学校之间、老师与老师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学校、老师、家长相互之间教育理念各自不同,对减负减至多少的理解也不一,共育也将难以形成合力。家庭教育促进法针对家校共育的种种难题,厘清了各方责任,明确了政策导向,提供了解决思路,必将大力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协同共进。各地需在国家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并形成具体实施细则,以良法善治更有效地推进家校共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10 月 23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不少家长存在“重智轻德”“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的倾向,一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种种家庭教育问题近年来日益凸显,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甚至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引起了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重视家庭、家长在未成人成长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回应这些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而不是宽泛地扩大为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影响。家庭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精准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采取了狭义的概念,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是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学校和家庭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法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学校,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要及时制止管教,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

 负担的文件精神,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通过立法变为国事,需要建立一套工作机制进行推动。法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公安、民政、司法机关等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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